瞬间鞭炮齐鸣,擂鼓喧天,鞭炮声,擂鼓声,声声齐鸣好不热闹。薛贵双眼目不转睛地盯着眼前的那个未封口的圆圈,严阵以待。
声音响了半炷香的工夫,屋子内的烟味越来越浓,已经有些呛人了,正在此时一只五彩的小虫竟然从那女孩的耳朵中钻了出来,它爬行的速度极快,蠕动着身子从床上爬下来越过那未封口的圆钻进那兰花的土壤之中。薛贵见那五彩的小虫心头一颤,立刻想起潘俊的交代,连忙用狗血将口子封住。不一会儿鞭炮声和擂鼓声渐渐停歇了下去,潘俊从外面走了进来说道:“薛先生,怎么样?”
“嗯,刚刚一条五彩的小虫钻进这兰花盆中了!”薛贵手中依旧紧紧地攥着那个青瓷大碗。
“嗯!”潘俊笑了笑从怀里拿出一个竹筒,然后一手拿过那花盆轻轻在地上一嗑,花盆应声碎裂,只见一枚彩色的如同珍珠般的虫卵出现在那土壤之中。
“咦?”薛贵颇为惊异地说道:“刚刚明明是一条虫,现在怎么会变成一枚虫卵了?”
“薛先生不妨用手触摸一下!”潘俊将手中的兰花丢在一旁说道。
薛贵伸出中指小心翼翼地试探地碰了一下那虫卵,瞬间那七彩的虫卵竟然抖动了起来,接着化作一条五彩的小虫,小虫在地上快速地爬行着,可奇怪的是一旦接触到那狗血五彩小虫便会远远避开,它不停地在这圆圈四周试探着。
“这是怎么回事?”薛贵觉得眼前的事情着实神奇,潘俊笑而不语,从旁边折了一片那兰花的叶子轻轻触碰那只五彩小虫,不一会儿它又蜷缩成了一枚彩色虫卵。潘俊用一个事先准备好的竹筒将那枚虫卵小心翼翼地放入其中,说道:“这虫名叫宝财,据医书上记载这种虫原产自西域吐蕃、楼兰、高昌等地,因其遇热变虫,遇木则成彩卵,因而当时成为贵族玩物,这种虫的食性单一,只以这种幽冥兰为食,而幽冥兰又极其稀有,因此即便是在当时宝财盛行之时也是价格不菲!”
“你说这兰花叫幽冥兰?”薛贵若有所思地说道。
“嗯,这花名叫幽冥兰!”潘俊自小博古通今,“虽然样子看似兰花实则是幽冥花的一种,这种花与曼殊沙花相伴而生,曼殊沙花便是《大乘妙法莲华经》所说的幽冥之花,因此此兰花被称之为幽冥兰!”
“原来如此!”薛贵若有所思地说道,“听潘爷所言我女儿之病是源自这宝财!”
潘俊点了点头:“起初那些贵族只是爱怜这宝财外观漂亮,可谁知这宝财不但以幽冥兰为食,还会寄居在人体之内,使人长眠不醒,身上发出阵阵恶臭。但这虫却极恐噪音,声音一大便会离开人身逃回到兰花之中化成虫卵,且此虫极恐污秽之物,所以我便用这狗血将其困住!”
“潘爷,那宝财既然已经取出,我女儿是不是已经无碍了?”薛贵担心地说道。
“小姐的身体已经不妨事,休息数日便会苏醒,我再开一服疗养的方子很快便可以下床了!”潘俊说着提起笔在宣纸上写了一记方子递给薛贵,薛贵接过方子看了看收好之后又扭过头望了一眼门口摆放着的一对白纸人的童男童女,说道:“可是潘爷您为何要让我去买来那些物事呢?”
“薛先生难道不想知道这事情背后的元凶首恶吗?”潘俊淡淡笑了笑说道。
薛贵一头雾水地望着潘俊,但此时他对眼前这位二十多岁却城府极深的青年充满钦佩:“难道潘爷已经知晓了那元凶是谁了吗?”
潘俊点了点头说道:“薛先生,此前我让你将所有的家人都聚集在客厅之中,现在他们人还在吗?”
“嗯!”薛贵点头道。
“好,我们现在去看看,如果谁现在不在的话,那么他就应该是那元凶才是!”说完薛贵带着潘俊二人来到正厅,薛贵家人加上仆人一共上下五十几个人,潘俊坐在一旁的椅子上品着茶,而薛贵则细数着人数,过了片刻他扭过头对潘俊说道:“潘爷,确实少了一个人!”
“谁?”潘俊追问道。
只是薛贵眉头皱紧道:“要说是别人我倒还相信,此人应该不会如此啊!”
“薛先生,知人知面不知心啊!”对于这句话潘俊理解得最为透彻,那一直在自己身边的子午,还有从小便伴随着自己长大甚至比父亲还要亲的潘璞都背叛了自己。
“哎!”薛贵狠了狠心道,“薛平去哪里了?”
“老爷,我正要和您说呢,本来刚刚咱们结花灯的时候二老爷还在跟前看热闹,但他听到又是放鞭炮又是敲锣打鼓的声音之后便急匆匆地离开了!”说话的是一个五十几岁的老头。
薛贵听完老头的话顿了顿,忽然像是想起了什么事情一般地说道:“他走的时候有没有进过我的书房?”
“这个……”老头面有难色地说道,“好像确实是进去过!”
薛贵扭过头对潘俊说道:“潘爷,您随我来!”说完薛贵带着潘俊二人穿过走廊,在走廊最靠东边的地方有一间屋子,房门紧闭一把锁歪歪斜斜地挂在门上。薛贵见到那把锁不禁狠狠咬了咬牙,一把将锁从门上拿掉,推开房门。
这间书房不是很大,内中摆设也极为精简,只有一张桌子一把椅子还有一个金丝楠木的书架。书架上放着寥寥几本书而已,想必主人平日中很少于此处读书。薛贵走到那书桌前,在那书桌一角轻轻叩击几下,接着只听“咔嚓”一声,那桌子旁边的一个暗格从中弹出,那安格只有两寸见方,只是此刻内中竟然空空如也。
“糟了!”薛贵重重地拍了一下桌子说道,“东西被盗了!”
“薛先生,这内中原本是装的何物?”这薛贵是兰州城中首富之人,一般物事自然是不会放在眼中的,可眼看此刻薛贵如此懊恼,这内中的物事必定是极其重要,于是潘俊不禁问道。
“潘爷实不相瞒,庚年兄之所以让您来找我便是因为这内中之物。”薛贵攥着拳头轻轻地叩击着桌子道,“我现在马上派人去追,想必他还走不了多远!”说完便向门口走去,谁知却被潘俊拦住,薛贵诧异地望着潘俊道:“潘爷,您这是何意?”
“你随我一起到门口便知!”说着潘俊与薛贵二人一前一后向门口走去。
这夜空晴朗繁星似点,悬于空中不停地闪烁着,已经入秋天气微凉,一对萤火虫在院墙旁边的爬山虎藤中嬉戏,时而靠近,时而远离,忽上忽下,最后盘旋而上越过院墙飞到院子外面,早有两个长得肉乎乎的小胖蹲守在墙外的巷子里,手中拿着一个网兜,见那两只萤火虫从院中飞出立刻冲了上去,一挥手中的网兜却不小心扑了个空,两只萤火虫受了惊吓向更高的天空飞去。
而在千里之遥的荒山野店中,时淼淼不知何时从梦中醒了过来,她在床上辗转了一个下午,却不知何时自己也沉沉如梦。醒来的时候早已经夜幕降临了,两只萤火虫在窗外嬉戏缭绕,犹如一对缠绵悱恻的情侣。她侧着身子瞥了一眼睡在自己对面的潘媛媛,静谧中能听到她均匀的呼吸,对于一个中毒之人来说,昨晚上一夜奔袭了百余里确实有些为难她了。
时淼淼蹑手蹑脚地从床上下来穿上鞋,从包裹中抽出一把枪别在腰间。然后扭过头又向床上望了望,见潘媛媛始终毫无动静,正欲推门离开,却停住了。她小心翼翼地走到窗前,将窗子轻轻拉上。这才轻轻走到门口将房门反锁上,转身向楼下走去。
此刻楼下的大厅中灯火通明,熙熙攘攘的人穿梭其间,绝大多数人是过往客商,他们常年经商往来于这条小路,自然知道“过了这个村,没了这个店”的道理,因此不管路途远近也尽量赶在天黑之前投宿于此,所以这小店生意一直极为兴隆。
时淼淼顺着那楼梯走到一楼的大厅,今天白天见到的那几个汉子围坐在楼梯口左手边的一张桌子旁,桌子上摆放着几坛子白酒,满地的花生、瓜子皮。此时为首的那个大汉光着膀子,胸口处文着一条下山猛虎。那汉子喝得满脸通红,酒气冲天,却依旧抱着酒坛子不肯放手,一仰脖又是一大口酒。可能是太猛的缘故,这口酒一下子喷了出来。
“哈哈!”他那几个兄弟不禁大笑起来,其中一个小个子说道:“大哥,看来你真是上了岁数了,不行了吧!”
“去去去!”那汉子显然摆了摆手说道,“老子在道上混的时候你小子还穿开裆裤呢!”
“哈哈,老大又开始吹牛了!”那小个子不屑地说道。
“你小子还别不信,我问你们,为什么这么多人拼命要在晚上赶到这里来住啊?”那汉子抱着酒坛子大吼着说道。
“这谁不知道啊!不就是为了避开那个鬼镇吗?”小个子一条腿踩在椅子上一副慵懒的模样。
“要不怎么说你们还嫩着呢!你们这,这,这,这几个!”那汉子一手掐着筷子挨个儿在兄弟的脑门敲了个遍说道,“谁进去过那鬼镇?”
几个人一面摸着脑门一面互相望了望,最后将目光聚集在那为首的汉子身上说道:“难不成老大你进去过那鬼镇?”
“废话!老子当然进去过了!”他这句话声音虽然不大,却引来了周围几桌的客人,纷纷向这边凑过来说道:“你真的进去过那鬼镇?”
“那是,骗人是四条腿的!”他颇为得意地伸出手做出一个“王八”的手势说道。
“那鬼镇是不是真的像传说的那么玄乎啊?”更多的人聚集到这张桌子前面,刚刚那问话者是一个二十三四的小伙子,看样子也是赶垛子的。为首的那个汉子瞥了一眼那小伙子说道:“玄乎?岂止玄乎啊,那可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啊!”
“啊!”周围几个人闻言全部惊愕地张大嘴巴,时淼淼走到柜台前面问店小二要了两个菜,坐在一旁的桌子上侧耳倾听。
“怎么个吃人不吐骨头法?”旁边一个好事的人说道。
“三年前的一个雨夜,我们几个兄弟也是喝多了酒,闲来无事便想到那个鬼镇去看个究竟,于是几个胆大的带上家伙事便趁着日落之前来到了那鬼镇外!”为首的汉子说到这里目光在人群中扫了一圈,确定所有人都被自己吸引住了,接着说道,“我们到镇口的时候已经日落了,那天晚上……”汉子指了指身后的窗子说道:“和今天晚上差不多,漫天的星星。我们窝在山腰的草棵中向山下的鬼镇望去,只见那鬼镇漆黑一片,青砖大院连个鬼影子也没有。等了半晌见没有一点儿动静,正待我们想要离开的时候,忽然鬼镇竟然齐刷刷地亮起了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