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2 / 2)

小娇娇 西子绪 2262 字 10天前

林遥之:“……”你也反应的太快了吧。

他们说话的时候,那羊驼就睡眼朦胧的瞅着他们,时不时打个哈欠,它躺在一张柔软的地毯上吹着空调晒太阳,浑身上下毛发雪白,看起来非常干净,也没有什么奇怪的味道,脖子上还戴着一个大红色的领结,看起来真是可爱极了。

“我……我能摸摸它吗?”林遥之看着毛茸茸的羊驼,心痒了。

秦鹿道:“可以,你先去洗个手。”

林遥之道:“还要先洗手?”

秦鹿道:“不洗也可以,但是他吐你口水我可不负责。”

林遥之闻言抖了一下,她在动物园里也见过这种动物,只是动物园里的它们就没那么可爱了,不但味道很大,脾气还很坏,只要靠近就会被吐口水……

林遥之去卧室的浴室里把自己的手洗的干干净净,才重新回到阳台,然后小心翼翼的靠近了羊驼:“他叫什么名字呀?”

“叫咪咪。”秦鹿冷静道,“我本来打算养只猫的,结果养了他,名字凑活着用了。”

林遥之:“……”你还真是够凑合的。

“他今年四岁,男孩子,脾气挺好,很少主动攻击人,但有个特别的地方,就是非常爱干净。”秦鹿在旁边介绍着自己的室友,“平时喜欢在一楼院子里晒太阳,今天那里人太多,他就来了我的卧室。放心摸吧,他对姑娘向来宽容。”

林遥之慢慢的靠近了咪咪,用更加缓慢的速度把自己的手轻轻的放了上去,感受到了独属羊驼的柔软卷毛。

“呜呜呜呜他好软啊。”感受着这柔软的触感,林遥之的心脏好像被一颗颗的泡泡给灌满了,酸酸软软的,林遥之忍不住把脸也贴了上去,接着便嗅到了一股沐浴露混合着阳光的味道,“咪咪你太可爱了……”

咪咪好像还没睡醒,半睁着他那双双眼皮的大眼睛,懒懒的打了个哈欠,由着林遥之在他身上蹭来蹭去。

林遥之抱着他可劲的撸,撸了好一会儿才满足了:“比比,为什么你不说咪咪是你的宠物呢?要说他是你的室友?”

“因为是在和他合伙过日子。”秦鹿道,“他心情不好的时候,也不让我摸。”

林遥之心想那现在咪咪心情是很好了:“他什么时候会心情不好啊?”

秦鹿沉思片刻:“比如我刚带他回来,给他取名字的时候……”

林遥之想着“咪咪”这个名字,陷入了沉默,随后朝着咪咪投去了怜悯的目光。

咪咪翻了个身,一副不想和秦鹿说话的样子,继续睡觉了。

林遥之也不好再继续打扰他,再加上一楼的朋友们还等着呢,于是便退出了卧室,打算回到一楼。

林遥之此时内心最大的疑惑得到了解答,还狠狠的过了一把手瘾,心情是好的不得了,愉快的和秦鹿聊起了关于羊驼饲养方面的问题。

接着便从秦鹿那里得知,咪咪是只比较特殊的羊驼,本来是被他朋友养着,结果越养越瘦,眼见着就要养死了,才被迫送给了秦鹿。

“羊驼是群居性动物,所以一般至少得养两只。”秦鹿道,“但是咪咪是只有些特别的羊驼。”

林遥之回忆了一下咪咪的模样,觉得他的确是挺特别的……

秦鹿说:“他不喜欢和别的羊驼睡在一起,上厕所一定要在特定的地方不然能憋一天,喜欢洗澡喜欢晒太阳。”

林遥之心想要是每只羊驼都像咪咪这样,那羊驼可能就是世界上最受欢迎的宠物了吧……

话说回来,程冕这货给她挖了这么大个坑,还骗了她一口蛋糕,她得好好的报复回来!

林遥之和秦鹿消失了那么久,这会儿突然回来,众人都开始起哄问他们做什么去了。

林遥之笑眯眯的盯着程冕,说她上楼看秦鹿的室友去了,可真是个可爱的男孩子呢。

程冕自知理亏,尬笑两声正打算开溜,却被秦鹿一把揪住。

“去哪儿呢。”秦鹿缓声问道。

“我……我去上个厕所。”程冕怂的像只被拔了毛的鸡。

“哦。”秦鹿道,“那我陪你去吧,正好和你说点事。”

程冕满脸惊恐,却还是被秦鹿揪走了,走时哭着喊着对林遥之道歉让林遥之救救她,林遥之眨着大眼睛道:“讨厌啦,你都打不过比比,我要怎么救你呢,安心的去吧,室友在二楼守护你呢。”

程冕:“……”他此时才发现,秦鹿也好,林遥之也罢,都是人以群分啊,这两人的心和手都狠的不行。

怪叫着的程冕被抓走了,这里总算是安静了下来。林遥之身边的人大笑着递给了她一串刚烤好的鸡翅,一看正是刚才和林遥之掰手腕的唐文歌,林遥之正好饿了,便道了声谢,接过手来。

“程冕惨了。”唐文歌笑着说。

“秦鹿会怎么整他啊?”林遥之道,“和他打一顿?”

“不会的。”唐文歌似有深意的笑了,“对待程冕,秦鹿向来很‘温柔’。”他说温柔这两个字时,特意加重了读音,显然不是什么好事,搞得林遥之越发好奇起来。

大概十分钟后,秦鹿和程冕才再次回来,只是程冕却一直低着头,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

“你们回来啦。”林遥之笑道,“程冕,你被秦鹿怎么啦?”

程冕抬起头,哭道:“我再也不和你玩了。”

他一抬头,林遥之便看清楚了他的脸,当场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哈哈哈哈哈,程冕,你的络腮胡去哪儿了??”

作者有话要说:

林遥之:斑斑比比和咪咪,是幸福的一家人~

秦鹿:………………你不是人造革,你是真的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