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2 / 2)

莳花记 温凉盏 2790 字 5天前

他低着头,像是被自责与愧疚压垮了身躯。

“没关系的,”他听到襄荷说,“没有谁有义务对别人的生命负责,所以,不用内疚,也不用自责。”

他的头却垂地更低了,他想反驳,却又不知道如何反驳,那些话梗在喉咙里无法说出口,像是阴沟里的老鼠不敢接触阳光一样。

又过了许久,忽然听到她轻轻地说:“我可以叫你哥哥么?”

他猛地抬起头。

“以后,你就是我哥,我就是你妹妹,像是亲的一样,好么?”

他放佛做出什么重要决定似地点了点头:“嗯。“

☆、第22章 买珍珠

探望兰郎中的村民一波一波的来,襄荷与刘寄奴一边照顾兰郎中一边接待客人。从醒来后,襄荷便再没有休息过,许是那瓷瓶里的药的确是好药,她的伤处并不太疼痛,因此她可以一直支撑,支撑着笑着向每一个来探望兰郎中的村民道谢,支撑着在他们离开时送到门口,支撑着在他们走后继续守在兰郎中床头。

刘寄奴劝她休息一下,但她并不觉得累,一点都不累。

她只觉得自己应该做些什么,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心安理得地将自己当成小孩子,觉得什么事都有兰郎中替她挡着,她可以无忧无虑地重活一世。兰郎中倒下了,她就应该将这个家支撑起来。

她还安慰刘寄奴,让他不要担心,告诉他爹一定会醒来,醒来了就没事了。

告诉他,也是告诉她自己。

但当兰郎中真正醒来,迷糊着眼喊她“闺女”的时候,她还是软弱地差点流出眼泪。

这时候已经是下午,屋外的阳光晴暖和煦,微风中也夹杂着暖和的气息,蔷薇开始凋谢,院中到处是散落的蔷薇花瓣。

襄荷将热了又冷冷了又热的饭菜端上来,用小勺一勺一勺地喂着兰郎中。

兰郎中看着她额头上的绷带,心疼地要命,闭紧了嘴不让她喂,襄荷便哄他,哄不住就僵着,手里拿着勺子,一直抬着不动,等到胳膊痛了就委屈地看着他,兰郎中便心软了,乖乖地让她喂食。

只是一提起这场事故的起源,兰郎中便又悔又恨,悔自己当时拉错了缰绳,恨那纵马的骑士太过狠辣。

他将襄荷额上的绷带轻轻掀开来看,一看到那还凝固着紫黑色血块的伤处,便恨不能爬起床来将那纵马的人给生吃了。

襄荷见状,半点不敢提肩上还有伤的事,为了转移他注意力,便说起那瓶药的事,还将药瓶打开让他闻。

兰郎中闻味辨药材的本事还不如襄荷,但他游医多年,也算见多识广,见那药膏的颜色,又闻闻药膏的气味,便断定药是难得的好药。待将药膏抹到伤处,更加断定制药的人定是深谙医理,且炮制药材的炮制师傅定也是一把好手。

他虽是半路出家,但对医术却并不敷衍,也不只将其当作谋生的手段,因自知自己水平不高,便逮着机会就与城里的坐堂大夫,甚或乡间的赤脚医生探讨医理,颇有些求知若渴的意思。此刻见这药膏,便有些对那制药之人心生向往起来,想着若有机会能座谈医理该有多好。

只是一想起这药的来处,他便不又有些恼怒,虽则听襄荷与刘寄奴描述,车里那人似与纵马的有些不对付,但他们总归是一路人,都是害襄荷受伤的坏蛋。因此,兰郎中便将那车里的人也一并怨上了。

至于车里贵人与制药大夫许是同一人,这个可能兰郎中压根没想过。

虽自古便有“不为良相,便为良医”的说法,但儒家向来认为医学方技属儒之小道,即便有大成就也不足为提,因此士人之中虽有不少略通医术,但医术精湛者却少之又少。而以那药膏的水平,兰郎中认定制药之人必是名医,自然不会是那车内的人。

因此他理直气壮地将那一队人马全都怨上了。

襄荷见他怒气难消,像个小孩子似的只差没扎个小人日日戳他们脚底板,不禁又好笑又窝心。

之后几日,襄荷与兰郎中按那老者的吩咐定时用药,果然一日好过一日,襄荷肩膀处也能活动自如,方才骗过兰郎中。

除了药膏,还要喝汤药,而煮汤药的药材,自然是自荣生堂拿来。当日情况紧急,拿着钱的襄荷又昏迷不醒,随行的村民也都是穷人,平日无事自不会带许多钱在身上,因此当日的诊费连同药钱都是林大夫代付的。林大夫有心要免他们的费用,只是他也是受雇于荣生堂,诊费尚且要与荣生堂分成,药更是完全属于荣生堂,因此他也只是代付。

醒来后第二天,襄荷便让刘寄奴去了襄城,将诊费连同药钱一分不少地还了,用的正是卖南瓜的那二两银子,只这一项花费,二两银子便只剩了几百个铜板,这还是林大夫将药材按进价给他们算的结果。

这时代,穷人生病一般都是熬,熬得过就好,熬不过便也只能认命。顶多向兰郎中这样的乡下大夫抓副药吃,如荣生堂这样的城里医馆,向来鲜有穷人光顾。

伤筋动骨一百天,更何况襄荷与兰郎中伤的是脑袋,尽管那老者说十日便无事,襄荷却不敢冒险。因此刘寄奴去襄城的时候不仅带了那二两银子,更带着那颗猫眼大的珍珠。

回来时,刘寄奴带回许多温补的药材,还带回一个一层包着一层的布包,外面用医馆包药的油纸伪装成药材。

将那布包打开一看,襄荷不禁有些目瞪口呆。

——银子,好多银子!

襄荷拿起一锭掂了掂,估摸着差不多有十两重的样子,而同样大小的银子,足足有九锭。

“当了一百两,买药花去八两三钱,还余九十一两七钱。”刘寄奴解释道。

襄荷虽然高兴,却有些不解,“医馆里也卖珍珠粉,价钱可比这个便宜多了,我还以为能当二十两就不错了呢。”

刘寄奴一笑:“一分圆一分钱,珍珠品相好与不好,价格上便天差地别。医馆磨做珍珠粉的珍珠都是品相不好的次等小珠,价格自然便宜。但咱们当的那颗形状圆整,个头又大,是珍珠里的上品珠,寻常富贵人家都难找到这样品相的,一百两算什么,只怕开价千两也有人买。”

这么一说襄荷便明白了,顿时觉得自己糊涂了。不过这也不怪她,这世界又不是前世商品经济发达的前世,像珍珠这种奢侈品的物价,也只有享用得起的上等阶级和相关从业人员清楚,她两者皆非,自然也没个清楚的物价概念。

刘寄奴顿了顿,面色有些晦暗还有些愤恨:“起初当铺伙计见我人小,当我好诓骗,只愿出十两,我作势要走才急了,只是最多也只愿出一百两。若是有时间慢慢寻买主,一千两不敢说,五百两还是能卖到的。”

襄荷却并不太在意。一百两对于如今的兰家已经完全足够,再多也只是存着,而她急着买药,哪里有时间慢慢找买主?

因此她便安慰刘寄奴道:“已经很好了,幸亏是你去,若是我去,指不定人家出十两,我就真十两给当了。”

想想又有些遗憾,那珍珠值得如此高价,自然也是十分美丽的,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她前世时像那样的珍珠自然也是天价,她也只看过商场里几百块几千块的小珍珠,自然对那珍珠也很喜爱。

只是和她的那一点点喜爱相比,自然是珍珠换来的银子更重要。

刘寄奴一直看着她,自然没有错过她脸上那一闪而逝的遗憾。他命途多舛,自小便有察言观色的本事,当即便明白她在遗憾什么。

心上微微有些波动,并不剧烈,但绵绵密密的,是他从未体会过的心情,这种心情,叫做心疼。

虽然经历特殊,但在五岁之前,他过的一直是锦衣玉食的生活,后来突逢遽变,不再如以往一般金尊玉贵,却也生活优渥,只是后来又接连遇难,才最终沦落到绝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