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节(2 / 2)

禽迷婚骨 蓝斑 2760 字 11天前

工作上的事扯起来,时间就过得飞快,转眼就到了舞会时间,程新被一起来的人叫走了。刘天看了看我问:“跳舞吗?“

“能撤了吧?”我问。

在这里时间久了,脑袋觉得有点发懵,我想早点回去。也不知道是年龄长了两岁的原因,还是心境老了,竟然不喜欢这种场合了,莫名的喜欢清静。

“想回去了?”他问。

“嗯。”我站了起来,准备拿起外套走人。沈末交待我办的事已经办好了,宴会也到了最后的环节,接下来的舞会是年轻男女互约的好机会。

刘天站在对面看着我欲言又止,我看出他有什么事,于是就说:“你要有事,就留下来,我先自己回去。”

“不是,我只是想能不能约你跳一支舞。”刘天的语气有点犹豫,有点期待。

我一下明白他心里在想什么,抱歉地笑笑说:“今天有点累了,改天吧。那我先走,有事电话联系。”

说完,我头也不回直接离开了会场,到外面叫了车离开这个歌舞升平的地方,在回城的高速上,打开车窗,冷冷的夜风灌进来我头脑清醒了一点,那种迷迷糊糊的感觉终于消失了。

我看着对面行车道上的车灯,微微眯起眼睛来。

没了何连成的日子寡淡无味,我似乎对一切都失去了兴致,除了挣钱。

我打开手机,点开邮箱看有没有需要及时处理的邮件,在屏幕上点点画画,回到家门口的时候,已经处理好三封邮件,有几个做好的创意因为屏幕局限,需要回家打开电脑再审一遍。

虽然我对那个最近频繁出现的程新有点好奇,但是在离开宴会的时候,我的兴趣就没了,就像是刚才的好奇是在那种场因为灯光和酒的原因,才产生的错觉一样。

第010 偶遇

从那天晚宴以后,有意无意间,我也在路过书报摊的时候,看到过报纸头条上某人的名字占着头版,和这个名字在一起出现的都是赫赫惊人的财经新闻。不过,我现在对这个已经不感兴趣了。

早上我来到办公室,正对着电脑吃早餐,一杯咖啡还没喝完,就听到郑海涛和新来的姑娘方慕晨一起走了进来。

“看这几天满屏都是他的消息,也太厉害了。原本我以为他是从国外镀金回来的,没想到教育背景这一栏儿竟然是空的,赤果果的自学成才啊。”方慕晨语气里全是崇拜。

“说不定又是个出身不一般的,富二代。”郑海涛有点太高兴的说。

“你看他的个人采访了,就在今天的《今日财经》头条,瞧瞧人家可真的是白手起家,在华尔街做小弟出身的。”方慕晨把手里的报纸抖得哗哗直响。

郑海涛用着过来人的语气说:“这些励志的故事,都是骗你们这些刚毕业的小孩儿的,让你们一冲动也去辞了工作来个自主创业。醒醒吧,瞧瞧每年创业的大学生有多少个,真正成功的有几个,一只脚都数得过来。”

方慕晨刚来公司不足两个月,是个很人灵气的姑娘,郑海涛一手带着,想让她能够独挑大梁。我也比较看好这姑娘,性格直爽,手下干活麻利,平常不多心不矫情。

我坐在位置上听两人聊是正欢,不好再不开口,于是坐直了身子微微探头向他们看了一眼说:“为谁呀?值得你们两人争得面红脖子粗的?”

“程新,金融界的铰肉机。”方慕晨显然把这个上了报纸的男人当成了自己的偶像,那脸上的笑一点都不掺假,崇拜之情溢于言表。

她说着还把手里的报纸放到我桌子上,说:“林姐,你看看,这人经历很简单,没背景没后台,但是自从去年年底他带着红日投资来到国内以外,短短一年时间,被人取了个霸气外露的外号。”

我瞄了一眼,今天的头版头条是一个关于程新的采访,他本人的照片就在首页上,黑白照片上的他竟然显得有点小帅。他目光格外深邃,表情浅淡,整个人都散发着置身世外的淡然。

“这个人,很厉害?”我抬头问方慕晨。

她一张小脸都因为兴奋红扑扑的,笑着说:“林姐,你真是快被淘汰了,这世道上咱们虽然是个广告狗,但是要随时关注最时新的动态,时事新闻,比如说程新吧……”

方慕晨聊起程新,简直打开了话匣子,如数家珍。

郑海涛真的直接看不惯了,拦住她的话说:“小方,你说话注意点,咱们这行业也是高大上的,别说那么难听,跟说程序猿一样。”

“行了,我大概知道这人,我看看。你们先去忙,至于为这个争得面红耳赤么?再者,每个人成功都有他成功的道理,你能看到的肯定不是他最努力的方面。”我笑着说。

方慕晨的性格我了解,所以有时候话不择言了,我也不生气。她片刻以后,连自己说过什么都忘了。

这样的性格有利有弊,有时候某些事情还需要她这种性格出马才行得通,分分种能把一团乱麻斩断,确实会有损失,但时间成本一下就出来了。

方慕晨见我接了她的报纸,说着:“林姐,你好好看看哈,这简直是就是完美男人,能力强,人品好,挣了这么多钱,愣是没一点绯闻,这样的好男人都死绝了。”

“得了你,上班时间到了,别犯花痴了。”郑海涛终于把这个满眼粉星星的妹纸招呼走了。

方慕晨临走不忘说一句:“郑哥,别说其他人,你这么老实的发了工资还会去酒吧喝酒调戏美女吧。”

“胡扯,我那是放松心情,你敢保证你的偶像程新不会去某些高档会所点小妹?”郑海涛争取把程新埋汰到底,说话毫不留情。

“不可能。”方慕晨说。

……两人斗着嘴回到自己位置上,我把报纸随手放到一边。对于这类励志的新闻,我已经基本上再感兴趣了。

一天的工作忙完以后,我准备收拾东西去接孩子放学,抬手拿包时不小心,又看到了方慕晨给我的那份报纸,想到路上可能要堵会儿车,随手拿在手里下了车。

一路上当作消遣一样看了那份报纸,终于理解了方慕晨对程新的崇拜是从哪儿来的。

程新简直满足了女人对于男人的所有想像。他家世简单,父母都是移民去国外的劳工,在唐人街开了一家小火锅店;经历简单,在那边上学到高中毕业,之后出来讨生活,一步一步从小助理做到独当一面的基金经理。红日进入中国的时候,就挑了这么一个有华裔血统的人过来做总经理。

程新在国内一年多,从没传出过任何绯闻,就连一向活泛擅长挖别人家丑闻的狗仔队也没能抓拍到他任何不雅的照片,就连酒吧、ktv之类的场所他都没去过。

我看完他的专访和专访后面那一篇对于他赞美之词连篇累牍的介绍之后,我对这人有了简单的了解。

一个才刚刚二十九岁的男人,生活简单到像苦行僧。每天的生活就是两点一线,公司——家。几乎没有特殊的爱好,采访者问他的爱好是什么,那边简单的想一下说,没什么特别的爱好,如果工作算爱好的吧,这是一条。

这是一个奇人!

这是我看完以后,对程新评价!

如果让我挑选男人,我绝对不会挑这么一个没生活趣味的,其实我这个人现在已经很无趣了,但是比起我,他简直是无趣界的开山祖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