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1 / 2)

论坛生活日常 古玉闻香 1942 字 18小时前

【楼主:香尹——发帖时间:2016年2月23日24:00:00】昨晚遛狗回来之后,狼犬冲着小周撒娇摆尾,我扶着脑袋坐在沙发上,好像受了重创一般一句话也不想说。我不知道怎么向你们解释,铲屎这种事对别人来说轻而易举,对于我来说却真比酷刑还难以忍受。

小周牵着它进了洗手间,给它洗屁股去了,哗哗的水声和狗吠声混在一起从公寓的另一端传过来,很欢快、很有生活气息。可是我脑子里全然不是这些,刚才它屁股洞附近的毛上还粘着一点小屎块,要落不落的挂着,让人想到就觉得痛苦。

幸好这狗只不过在这里住一个星期,长久住下去的话只怕我得换室友了。

晚饭过后,狼犬躺在客厅的地面上呼呼大睡,我洗完澡便回房间收拾东西去了,把这个月收到的信件、杂志分门别类地放好,顺便把邮箱里的邮件整理一下。

9点半,小周抱着几本书敲开了我的房门。

浅蓝色体恤衫,白色长运动裤,黑色的短发微卷,湿漉漉地黏在光洁的额头上,看起来……好年轻、好清新,就像二十岁左右似的小嫩草。

“庄老师,我自己一个人读不下去,你陪我读书行不行?”

他乖巧无害的模样让我心里有点苦涩……怎么看都看不出破绽,却知道他分明都是装出来的。我低下头继续整理东西:“读到11点就回去睡觉。”

他抱着书来我床上坐着,小声说:“庄老师,我最近得罪你了吗?你这两天好像不太想理我。”

我把橱柜里的物件摆放整齐,坐在桌前整理邮件,不理他也不管他:“……没有的事。”

“庄老师,如果你生我的气……”

“没有生你的气……”

他翻了几页书,又轻声说:“庄老师,有件事……我一直没有告诉你。”

我立刻转头看着他,有点恐惧:“什么事?”

即便知道他是错拿我包裹的人,还是不想听他当面提起这件丢人的事!

他望了我半晌,才低下头说:“就是狼犬的事……一直没告诉你我有宠物。”

“嗯……反正它也没住在这里。”

我转头望着屏幕,继续办公。

我们两个人沉默着,房间里只有翻书和敲打键盘的声音。

他突然又说:“庄老师,你来帮我看看这段话的意思,我理解得好像不太对。”

说着向旁边挪动了一下位置。

“稍等……哪一段?”我站起来坐到他的身旁,接过他手中的书,低下头一行一行地看。

“有什么理解的不对的地方?这个案子清楚明了,没有什么质疑的地方,你……”我抬起头来看着他,却见他咬着嘴唇盯着我,眼神有些不对劲。我脑中警铃作响,连忙下意识地转身,却冷不丁地被他压着倒在床上,他的脸瞬间贴近,把我的嘴唇也含住了。

“会晕……别亲……”我轻声叫着,却被他狠狠压着双腕,舌头就这么趁虚而入地顶了进来。顿时,口水异物混杂的感觉充斥于口中,被海水淹没的感觉又涌上来。

还没有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之前,我又失去了知觉。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今天早上,我的衣服穿得很整齐,房间里只有我一个人,门也关得严严实实,似乎并没有发生什么事。

所以……他昨晚把我亲晕之后,就把我塞进被子里,让我睡觉了是么?

其实我们之前也曾经接吻过,但是这一次似乎恐怖许多……

一想起昨晚的事就有点慌,我有点不敢出门了。

洗漱之后来到客厅,一眼便见到他正坐在桌前不紧不慢地吃早饭。我那时连笑也笑不出,从锅里舀了粥坐在一旁慢慢地喝。

油条太远够不着,他垂着头给我推了推。

我低声道了谢,一言不发地继续喝粥。

上班的时候他没有怎么说话,我无意间捕捉到几次他的凝视,但是目光一对上,他却又立刻垂下眼睛不看我。

我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又不好开口问,整日的气氛都如此僵持。

晚饭过后,我觉得一定要缓和一下紧绷的气氛了,便笑着对他说:“今晚要不要我陪你读书?今晚我什么别的事都没有。”

他沉默了一下:“你还想陪我读书么?”

“……为什么不想?”

他低下头:“今晚在客厅里看书吧。”

“也可以。”

冬夜里有点冷,我回房间抱了我的被子出来,与他蜷缩在一床被子里看书。

连续讨论了几个刑事案例,最后一个是离婚案例。

“连某的妻子夏某患了精神分裂症,两次住院治疗后都未能痊愈,但是基本生活可以自理。连某因常年为妻子治病而心力交瘁,向法院单方面提出离婚。你猜一审判决是什么?”

他想了想:“判离。”

我仔细读了一遍材料:“这次判断错了,一审没有判离。”

“判断离婚的标准是双方感情破裂。连某心力交瘁,说明感情已经破裂,法院不让他们离婚,对夏某来讲未必是好事。即便不离婚,连某也无心照顾夏某。”

“但是连某与夏某离婚后,谁来承担照顾夏某的责任?无论对谁来说都是一种负担。换个说法,如果夏某车祸之后失去了双腿,连某要同她离婚,是不是听起来很冷血?”

“我知道你想说,感情不在还有责任,结婚就是责任。但是这种理论只能牵制老实人,感情不在,有谁能保证连某对夏某不会动辄打骂、拳脚相加?想承担责任的不会提出离婚,既然已经提出了离婚,多半已经心灰意冷,至少完全没有照顾另一半的心思了。法院不判离,只能让事态更加严重而已。”

我想了一下竟然无法反驳: “照你这种说法,单方面提出离婚的,都要判离吗?”

“也不是这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