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套的自我修养_54(1 / 2)

战狼佣兵团重出江湖的第一战,就是在拜萨城外围森林里擒下了血影佣兵团的一名刺客。

刺客在他们出城后就悄悄跟上了他们,无声无息地缀了一下午,直到佣兵团的三位正式团员——基友是凑数的,现在还在家补习魔法数论——下马扎营,分开捡柴、打猎的时候才潜行到格拉斯身后,亮出了自己的一对匕首。

匕首是他从选择刺客这一行就开始精修的,十几年未曾离开过他身边,灵活得就像是自己的手双延伸一般。其上还涂了毒,出手时一枚刺腰、一枚刺后心,哪怕对方能发现甚至阻挡其中一击,只要另一刀能擦破一点血皮,就逃不出性命。

趁着格拉斯弯腰拾柴,刺客瘦小的身形就像清晨的薄雾般从空中浮出,双手迅速又轻巧地举匕刺向他毫无防备的背。

刀刃将将刺到他的魔法长袍上,一片细碎的星光忽然亮起,将两把匕首绞成粉碎。星网从他的长袍上反卷过去,化作一张似真似幻的网网住刺客,格拉斯五指稍稍一收,无数灼热的光芒便在他身上灼出细碎的伤口。

刺客惨叫着倒下去,原本被他当作猎物的魔法师化身猎人,回身踩住了他:“你是谁的人,谁派你来杀我的?如果不说就杀了你!”

在这个神殿能随便抛弃神眷者的世界,杀手的职业道德也不会更好,那名刺客感受到割进肉里的热度越来越深,还有一名重剑士提着剑在他颈边危胁,顿时义无反顾地出卖了自己的雇主:“是一个伯爵夫人!我们团长是从首都一个伯爵夫人手里接的这活儿,她说是神眷者杀了他儿子,所以要让人杀了你,把你的头送给神眷者,让他也尝尝失去最心爱的人的痛苦!”

伯爵夫人?杀了他儿子?

那就是在国立魔法学院那时候,被魔王杀的那些学生了。国立魔法学院里的贵族学生多,有个伯爵的儿子并不稀奇,只是当时足足死了十二个人,不知是哪一个的父母恨上了他们。

可当时的魔物是他们队伍里的人自己招来的,那位夫人却要迁怒白,他们可真是……

“躺着也中枪啊。”白提着两尾用柳条串起的鲜鲑鱼过来时,正好听到刺客的口供,忍不住低叹了一声,正好说出了格拉斯的心声。

儿子被猪队友同学害死了,那位夫人既不恨同学也不怨魔物,一门心思地来找他这个被害人麻烦。这还不说,要恨他还不让人来杀他,反而拿格拉斯当目标,这等屈曲回旋的脑回路,简直堪比克里特岛的迷宫了。能干出这事的,肯定是个闲极无聊兼有被害妄想的更年期妇女。

他把鱼“啪”地摔在刺客下三路上,掏出弓箭逼问:“雇你们的那位夫人叫什么,住在哪儿?现在血影佣兵团剩下的人都在什么地方?”

身上最宝贵的器官上摔着两条活鱼,还有一个精灵拿箭对着鱼比划,刺客的话吐得比螃蟹还利落,一个标点都不打地把伯爵夫人家的地址供了出来。身份他是真不知道,这种任务都是团长去谈,他们只等着杀人和分钱就够了,又不打算吃了目标再吃主顾,知道顾客的身份也没用。

至于没被神殿打残的团员们,后来能找的被副团长克莱姆找到,放了他在这儿盯格拉斯的梢,剩下的听神殿那边传说神眷者死了,就上首都要额外费用了。

格拉斯问道:“你们不知道神眷者后来回去了吗?”

刺客哭着答道:“我们知道,付钱的人不知道不就完了?等把钱拿到手,我们就离开鲁特王国,管她到时候知道了消息会怎么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