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6章 恼火的韶伟(1 / 2)

国士 衣山尽 1306 字 6小时前

于是,孙元就下了一道命令给所有的俘虏,大意是,大家以前虽然从贼,可都是情有可原。一是家乡遭了灾,这才挺而走险,做了贼人;二是被俘虏的官兵;三是裹胁而来的善良百姓。

等到此间战事结束,若愿回到家乡的,可自行离去。但在俘虏营这这段时间,大家都得听命行事,否则军法无情。

当然,如果有人愿意加入我宁乡军,愿意做我的军户,我孙某欢迎。

俘虏中很多人以前就是军户,现在投降宁乡军不过是换个老板吃饭,自然是千肯万肯。再说,如今的大明朝还有很大的号召力,乃是正统。大家做了贼军,内心中也将自己当成叛逆,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现在重新做大明朝的子民,自然是肯的。

河南和陕西那边裹胁而来的农户还有些顾虑,毕竟以前他们士农工商,农户是排在第二位的。现在突然变成军户,贱民,感情上接受不了。可转念一想,如今河南陕西已经变成了一个大战场,要想在这兵荒马乱的年月回到家乡已经没有可能。就算是冒着九死一生,回到依旧灾祸连连,残垣断壁的故乡,等待自己的依旧是饿死这条绝路。还不如给孙将军做军户,好歹也有一口饭吃。

想到这里,几乎所有人都加入了宁乡卫,做了孙元的军户和徒附。

既然做了人家的军户,孙元要抽丁壮充实军队,大家也觉得很正常。军户,不就是种田、当兵、吃粮吗,没什么不对。

很快,一千多可用之兵就被选拔出来。

事实证明,孙元对新兵们是否和自己一条心的顾虑完全没有必要。

明末的军队说穿了,依旧是自古以来的那一条,士兵对中低级军官效忠,中低级军官对统帅效忠。虽然国家、意识形态什么的,都是狗屁。咱们眼睛里只认得上司。谁给咱们饭吃,咱们就给谁卖命。

明朝时期的军队,烂就烂在这里。

至于民族思潮,在清兵入关之前,根本就不存在。

孙元也觉得在此之前做士卒们的思想工作毫无必要,也没有任何效果。现在最好的办法是用纪律约束他们,让他们形成听命行事的条件反射。

说难听点,就是洗脑-----不管是踢正步、压被子还是日常操典,都是为这一目的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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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摩着眉毛上的那条伤疤,看着眼前这群长矛兵,韶伟心中的怒火一阵阵腾起来,烧得肺中热辣辣地疼。

十几天前的清流关之战,他负伤了,伤口不大,也就一寸。当时他正在指挥手下的火枪兵用刺刀将敌人的乱军往河里赶,也不知道究竟是哪个不听号令的士兵偷偷地装了药,胡乱地射了一枪,结果弹丸划过他的眉骨,血立即就糊住了双眼。

不尊号令,这可是大事故,如果是在训练的时候被抓住,得罚跑二十里地,还得替战友洗十天的马桶。可眼前实在太乱,却找不到肇事者。

事后,韶尾被军中的郎中缝了十多针。好在伤口不深,又冬天,不几日就结了痂。

他以前在凤阳的时候,一向做翩翩佳公子打扮,对于自己英俊的面庞很是得意。这次被破了相不说,还被人射断了眉毛,按照老人的话来说,那是要走霉运的。而且,他也有些担心,自己不帅了,二丫还会喜欢自己吗?

其实这些都不重要,最最叫他恼火的是。别人的战友受了伤之后都非常得意,成天在别人面前炫耀自己的伤疤,炫耀勇敢。他拿什么来炫耀,难不成说,我是被自己人给打伤的,这不是笑话吗?

实际上,在清流关之站,韶伟作战不可谓不勇敢,他记得自己就亲手刺杀了六个敌人,将刺刀都捅断了。可就因为这该死的伤疤,却成了别人的笑柄。

这些天来,以前的战友见了他总是一脸的古怪,憋着坏笑,这简直就是不可容忍。我是勇士,可不是小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