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节(2 / 2)

奉旨撒娇 不是风动 3011 字 21天前

……

然而,随着玉旻的细碎亲吻,明慎的脸色却越来越苍白,看起来像是不舒服。玉旻立刻停了下来,俯身问道:“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阿慎?”

明慎抿着嘴摇摇头,没说话,只是伸手推了推他。玉旻从他身上离开,而后把他扶起来,就见到明慎长出一口气,摸了摸自己的肚皮。

明慎小心翼翼、可怜巴巴地道:“我,我下午吃多了,您压着我,我有点想吐……”

玉旻:“……”

他唤人煮了酸果汤送进来,喂明慎慢慢喝。

明慎边喝汤便瞅他,小声道:“那一会儿,还……吗?”

玉旻叹了口气,放下喂他喝汤的勺子,突然趁明慎不注意,伸手开始用力揉明慎的脸,捏圆搓扁,揉得明慎小声抗议起来。

“不做了。”玉旻道,“睡罢,以后有的是时间。”

明慎便喜滋滋的去沐浴洗漱,而后跑回来和他躺在了一张床上。

玉旻忽而想到问他:“怎么会突然积食?朕看你是该多吃的时候不知道多吃,不该吃多的时候却可劲儿塞。”

明慎委委屈屈的嘀咕道:“要不是旻哥哥你送那么大一块肉,我也不会……也不会这样。”

玉旻瞥了他一眼:“都吃光了?”

明慎老老实实地点头,又翻了个身从被窝里探出来,问他:“旻哥哥,你送那块肉给我,是什么意思?我知道的意思是,禁脔,就是元帝那个典故……玟玟又告诉我,说是,像鹿颈肉那样珍贵的宝贝的意思。”

“所以你想问什么?”玉旻不动声色地看着他。

明慎憋了一会儿,脸红一阵白一阵,小声道:“如今禁脔二字已经成了不好的意思,我想旻哥哥你大约不会拿这个来取笑我。”

“嗯,你说得对,还想问什么?”玉旻道。

明慎又憋了一小会儿,最后红着脸,磕磕巴巴地问:“那臣可不可以说,是小殿下说的那个意思呢?臣是不是,是不是陛下心中的宝贝呢……”

他话没说完,整个人已经被玉旻提溜了过去。

玉旻凶巴巴地看着他,低声道:“……嗲死了,你这个人。”

明慎觉得自己整个人都羞得在冒热气,一动也不敢动。

没等他回答,玉旻自己先绷不住笑了,红着脸偏过头去,只安稳地将他圈入怀中,轻声道:“是,阿慎是朕的宝贝,你是朕的掌上明珠。”

第32章

这天晚上两人虽然没真切地做些什么, 可是玉旻像是转了性一样,搂着明慎在榻上一本正经地将荤话说尽了。明慎听得面红耳赤,但还是被玉旻扣在怀里, 特别乖地让玉旻碰, 要他做什么就做什么,微微挑起眼角, 非常不好意思地抬头看他,看得玉旻一言不发,板着脸对着他又揉又捏,还要打他的屁股, 低声斥责:“不许浪。”

明慎又觉得委屈,把脸埋进被子不肯看他,后来又不许玉旻动了, 嘀咕道:“旻哥哥, 我要睡觉了。”

玉旻又是哄又是骗,轻声地告诉他:“你引了鹿血酒,又吃了炙烤的鹿颈肉,燥热郁结,若是现下不解决,那么明日会头晕,说不定还会流鼻血的,阿慎。”

明慎本来还没觉得什么, 一听玉旻这么一说,倒还真觉得胸口有一些似有似无的烧心感, 也不知道是否心理作用。

明慎接着道:“您肯定又在骗我。”

“君无戏言,阿慎。”玉旻伸手把他抓过来,跟他鼻尖碰鼻尖,“况且就是骗你的,你也不该质疑,脑袋不要了么,嗯?”

明慎抬眼盯着他,避也不避,眼眸深处汪着的那一泓泉就这样直直地砸进玉旻的眼中。两个人离得太近,明慎眨一眨眼睛,柔软的睫毛便抵着玉旻的眼睫扫下去,痒痒的。

他像是不知道怎么抉择一样,瞅了玉旻半天后,不情不愿地道:“那您骗罢。”

……

拜玉旻所赐,明慎这一晚上睡得十分沉,第二天醒来后已经快要日上三竿。

程一多进来伺候他穿衣洗漱,又告诉他:“陛下去了东边山头围猎,见您睡得熟,便没让打扰。您想过去看看吗?”

明慎想了想:“我不会骑马,还是不过去添乱了,而且旻哥哥和我哥都让我看好玟玟,春猎时人多眼杂,我想过去守着玟玟,总感觉还是自己亲眼看着才安心。”

程一多含笑看着他,也没多说什么,低头为他布菜。老人像是早料到他昨天吃多了,今早上胃口寡淡,故而特意让人准备了爽口的清淡菜品。

明慎一边吃着,一边问了程一多昨日春猎的盛景。没了神官的马屁,程一多的叙述则显得简单直白:“玉氏亲族凋零,陛下登基那次好些人没赶来,今年算得上是第一次宗室齐聚。亲贵世家泱泱二三十人,无一不是拔群的人中龙凤,可惜无一人赶得上陛下英姿。”

明慎好奇问道:“有多风光?昨日我听巫寒大人说了,可是他说话一直都很浮夸,我便以为只是寻常的拍马屁。”

程一多笑了:“神官向来好夸张,不过从来不信口雌黄,偶尔还是能听一听的。”

明慎放下筷子,全身关注地听着:“这样吗?”

他从程一多口中得知,此次春猎中,玉旻本就是存了些造势的心思的。其他人或许也提前察觉到了,各怀鬼胎地作了些准备,例如王跋之流,便派出了自己的亲儿子上场猎鹰,结果鹰连根毛也没找到,反倒是被乌云雅政的儿子乌云烈截了胡。玉旻则放开了打了一场猎,让所有人看见了他意气风发归来的盛景,一头梅花鹿、一只虎、三匹爪牙锋利的狼,毛皮完整,均是一箭毙命,带回来时几乎都不见血。

那三匹狼本是意外之物,他们在猎鹿的时候被它们发现——鹿负伤逃跑,即将被拖回来之前,一只狼突然窜出来叼走了它。

这山野间的狼群都成了精般机敏,有一头狼出现,则说明附近必有狼群。当时玉旻打头阵,赶到地方时之看见狼窜走时猎物拖在地上的血迹,还有深浅不一的厚重脚印。而他们身下的马匹都瑟瑟发抖,不敢上前。

玉旻下马,低头看了看那偌大的脚掌印,笑道:“好家伙,是狼,不晓得是不是狼王。”

“陛下,回去罢,这一带的狼凶恶且狡诈,而且我们没有马了。”有人提议道。

玉旻道:“谁说没有?乌云烈,把你的马牵来!”

那叫乌云烈的年轻人笑了:“陛下的马是吐鲁进贡的汗血宝马,那边的马匹都经受过狼群之患,故而害怕;而臣的马是养在家中马场的,虽然十年不曾见天日,但唯有它可坦然不惧虎狼之威,这种马,家父命名为‘青宫’。”

那马温驯,乌云烈又拜道:“请陛下尽力奔驰,臣自小身无长处,唯独脚力尚可,无论如何都将追随陛下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