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帝国东升第六十七章 审判(2 / 2)

明血 老茅 1678 字 18天前

见明军答应救人,堂阿仑已是大喜,不停的向顾三道谢,顾三烦不烦胜,挥手让人将堂阿仑带下,才吩咐道:“告诉下面,若是遇到还有气的夷人,能救还是救起来。”

一名军官不甘的道:“大人,这些夷人可恶之极,屠杀百姓毫不手软,何必再救?”

“算了,我等终非禽兽,焉然见救不见?何况……”顾三停顿了一下,才冷笑道:“救上来又如何,我数千将士,数万百姓丧生大海,朝廷又岂会白白放过此辈。”

船上众人点了点头,朝廷对待满人的态度,可谓严苛到极点,何况是夷人,皇上可不是那种迂腐之辈,早有说明,夷人畏威而不怀德,必定会让这些夷人也受得相应惩罚。

得到顾三命令,明军才开始对联军士兵施救,最后从海中救出了一六百余名联军,包括以前投降的士兵,大明舰队总共俘虏了六千四百五十七人,剿获战舰十七艘,而最终返回马拉尼港口的联军舰支只有区区五艘,人员一千二百十一人,其余舰队不是在海战中被击沉就是在逃亡途中陆续沉没,两国联军十不存一,根基尽失。

而明军在这场战争中,损失却不大,只损失了战舰十二艘,人员九百二十人,加上伤员也不过区区二千人,由于明军加强了海上医疗保障,事后受伤人员绝大部分恢复正常,除小部份留下残疾,退出海军,死亡的人数只增添三十二人。

发生在大明东沙群岛的这场海战不算太大,只能算是一次中型海战,只是这次海战的结果却有极重要的意义,它奠定了后来东西方交往中,东方占据着优势地位。这种优势地位随着东方的发展逐渐拉大,导致西方先前的殖民优势丧失殆尽,最终一退再退,最终大明舰队旗帜飘洋在地中海,开始对欧洲各国进行干涉。

东西方差距逐渐拉大后,不少西方国家拼命探讨大明强盛的秘密,甚至有欧洲国家喊出全面东化的口号。

弘光十七年九月,大明舰队抵达马拉尼港,此时马拉尼有士兵两千人,可是其中一千多人刚经过了一场海战失败,他们毫无与明军作战的勇气,其余八百名西班牙士兵也是士气低落,在稍作抵抗后,马尼拉城头降下了白旗,西班牙守军向大明舰队投降。

明军在马拉尼稍作停留,马上重新起程,将目标对准荷兰人,失去整个舰队后,荷兰人丧失了抵抗的勇气,满刺加、瓜哇、泗水等地就象熟透了的果子一样,一一落入大明手中。

弘光十八年初,大明全盘接受了南洋的各个西方殖民点,宣布整个南洋为大明内海,所有船只未经大明允许,只能在满刺加、爪哇、泗水三地与大明交易,若需进入内海,必须解除武装,宣誓遵守大明律法方可进入。

大明的这个规定虽然引起西方强烈不满,但西、荷失败后,没有哪个国家敢于在南洋挑战大明的权威,葡萄牙也不得不交出澳门,退回满刺加,不过,作为友好商家,英、法、葡萄牙等国依旧允许在上海、广州等地设立商港,多少平息了诸国的不满。

弘光十八年三月,俘虏的西、荷两**队官兵共九千三百四十五人被押解入京,朝廷驳回了两国要求用银子赎回俘虏的请求,而是组织了一场盛大的审判,审判的内容主要是上次联国联军针对大明移民的屠杀,这次审判历经数月,最终共有八千七百三十人被判有罪,其中犯轻微罪行的五千三百余人,这些人可以用劳动或支付赎金来抵罪;二千一百余人犯有中等罪行,这些人被剥夺了支付赎金抵罪的权利,被判五至十年不等的劳动赎罪;另外一千三百五十九人被判犯有主要罪行,被判斩刑,其中还有近数百人被缺席审判,同样被处斩刑。

这次被缺席审判的数百人主要是崇祯十二年马尼拉针对华人的屠杀,这次屠杀过去了近二十年,大部份西班牙军队都已经返回本土,大明只好对其缺席审判。

这次审判,大明允许西方各国人员参与旁审,对于被判斩刑的这些人,全部证据确切,可谓滴水不漏。

眼看一千多同族人在东方被处死,不少英、法等国商人不免有兔死狐悲的感觉,只是却实在找不出什么理由对这一千多人进行翻案,唯有向大明提出斩刑太过残忍,希望大明能够改判绞刑。

经过合议,三部主审的官员驳回了英、法等国商人提出改判绞刑的要求,大明三部主审官员接受皇帝的建议,给这一千多西荷联军士兵定的是反人类罪,非处于极刑不足予警惕。

弘光十八年九月,经过都察院、刑部、大理寺最后审核,决定对判罚的联军士兵执刑,一千多联军在一天之内陆续执刑完毕,整个刑场血流成河,对观刑的欧洲人极大震憾,从此对大明畏惧之极,极少有欧洲人在大明作jiān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