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1 / 2)

湖面平静无波,清澈的湖水倒影着山峦,仿佛湖中也有一个青翠葱茏的小世界。咕噜那一身银白在周围青山的倒影中格外显眼,它似乎也睡着了,肚皮朝上浮在水面,一动不动地,仿佛一棵长在湖中的银白色植物。

她笑着轻轻唤了一声,“咕噜!”

水面忽然剧烈晃动,刹那间搅碎一湖山色,银白色“植物”拔根而起,摆着水朝岸边划来。

抱住扑面而来的银白色大狗,被阳光晒的发烫的身体沾上它冰凉的鳞甲,瞬间感到一阵清凉。她不禁又舒服地蹭了蹭,脸颊贴到它胸前细密的鳞片上,感受着那一阵阵清凉从鳞片传递到脸颊。

她舒服地叹口气,忽然觉得,即便夏天再热她也不怕了。

脸颊还是有些烫,她离开咕噜胸前,看看清澈的湖水,吩咐咕噜在这里等着,她要去洗个脸。

湖边淤泥湿滑,不能站人,好在麦冬早早就在湖边一个豁口处铺上了石板,以方便平时打水。

她拨开几经踩踏却仍旧顽强地长起来的野草,来到豁口处,蹲在石板上掬水洗脸。清凉的湖水带走了脸颊上仅存的一点暑气,她又撩了点水在□□在外的手臂和小腿上,这才感觉浑身舒坦。

她身上穿的是改良版的叶子衣,熟能生巧,因为做的次数多了,现在的叶子衣看上去比以前美观许多,也实用了许多,起码不会像最初的那件动作一大就走光,也不会穿两天就坏掉。

那身带来的衣服已经很少穿,被她洗的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地叠放在山洞里专门辟出的一个衣帽间,虽然目前衣帽间里只有那一套衣服和最近收集的各色皮毛。

涟漪渐渐散去,水面重又恢复平静。

麦冬蹲下|身,仔细地看着自己在水中的倒影。

身形未变,仍旧是不胖不瘦,不高不矮的普通十八岁少女身形。前些日子瘦了一些,最近几天闲下来,每天换着花样儿地吃,身上的肉就又很快补回来了。原本刚刚过耳的短发已经变得很长,在麦冬的记忆里,她似乎还从未留过这么长的头发,每次都是一过耳就赶紧剪了,既有小时候的影响,也是因为嫌麻烦。

好在虽然变长了,发质却不错。不知道是这里环境好还是什么原因,她的头发又黑又亮,而且顺滑无分叉,即便什么护发洗发产品都不用,也没有像鸟窝一样毛糙打结,在现代的话,简直可以直接去拍洗发水广告了。

皮肤也好了许多,连一个痘痘都没有。要知道穿越前因为高考的缘故,她额头上就没断过痘痘,考过之后心情放松了才好一些,但不时还是会冒出一两颗。但现在,不仅痘痘消失了,毛孔似乎也小了不少。或许,是因为在这里吃的都是纯天然无污染的东西?

只是,虽然痘痘没有了,肤色却黑了起码好几个色号。

麦冬叹了口气,望着水面黑炭头一样的自己。怎么书里的穿越女整天抛头露面,有些还像她一样下地种田,却没有和她一样的苦恼呢?

这些天她摘野果、弄菜地、采蘑菇、晒变蛋,哪一个不是需要顶着太阳做的活儿?这样整天晒着,即便阳光再和煦,也能把人晒黑了。再说,现在的阳光也没以前那么和煦了。

目光移到手心,原本柔嫩的掌心已经长起了厚厚的茧子,白色的,硬硬的,像一块附在皮肤上的硬斑,虽然丑陋,却能保护她的手,使之不再被磨破流血。

麦冬记得爷爷奶奶掌心都有这样的茧,而且比她的更硬更厚,颜色也是黄色的,握着他们的手就像握着一块陈年的老树皮,老旧斑驳,却又奇异地厚重而温暖。连麦爸爸掌心也有,只是又比爷爷奶奶的浅了些,据说是少年时干农活留下的,后来虽然住在城市,工作也是脑力活,但茧子却一直留了下来,再说每次回老家时也会帮着干活,于是那积年的茧子就一直未消褪。麦妈妈家里是城市的,小时候自然也没有机会在手上磨出茧子,但结婚后,成了妻子,成了母亲,无尽的琐事,无尽的家务让那双手不再柔嫩,茧子也悄悄爬上了掌心。

在那个家里,手心没有茧子的只有麦冬一个,麦爸爸曾经说过,孩子就是要拿来宠的,手心没有茧,这是小孩子的特权。

她怔怔地看着那几块薄薄的茧子,想起爸爸说过的话,心里忽然泛起复杂的情绪,有点酸楚,有点怀念,还有点喜悦。

她长大了。

不再是躲在父母背后的小孩子,不再有被娇养的特权,所有的事都要自己做,做不出也没有人可以依靠。

爸爸妈妈知道了也会欣慰吧。

他们的女儿长大了。

她想地入神,直到手臂一痒才猛然清醒,身躯稍动,就看到一只硕大的虫子从她手臂上惊飞。长长的口器,伶仃的长脚,薄薄的透翅,虽然大了好几倍,但的确是地球上的蚊子。麦冬松了一口气,是蚊子就还好,若是其他毒虫就遭了。不过异世界的蚊子说不定跟地球上的有什么不同,保险起见还是快点离开这里吧,她站起身,拨开草丛往回走。

但是,怎么突然有蚊子了呢?她一边走一边想。

来到这个世界后,麦冬见识了无数种昆虫,但大多都是不认识的,偶有几种似曾相识,而这其中,却并不包括蚊子。之前并没有仔细想过,现在想想,或许是温度不够?记得在家时也是春末即将入夏的时候才开始有蚊子的。

而现在这里有了蚊子,这是不是意味着,夏天即将到来了?

就在她思索的这一会儿功夫,被蚊子咬到的地方已经鼓起了一个大大的包,不红,但很痒,跟在地球时被蚊子咬到是一样的反应。

麦冬忍住没去挠那个包,捡了根木棍去打草丛,木棍一挥下去,只听得“嗡”的一声,无数小虫子从草丛中惊起,其中赫然有不少那种大蚊子。

麦冬看得直起鸡皮疙瘩,原来还潜伏了那么多,难怪她会被咬。

三步并做两步走出这片茂密草丛,唤了声“咕噜”,不远处的草丛中瞬间闪现出那个银白色身影,嘴中还叼着几只刚刚捕获的新鲜猎物。

她接过猎物,一只长毛兔,一只不知不知名字的野鸡样的动物,夸赞地摸摸咕噜的头顶:“咕噜好棒,嗯……今天我们吃叫花鸡!”

“哟!”

回到山洞,麦冬收拾了两只猎物,长毛兔半只炖汤半只烧烤,野鸡样的动物——就叫野□□——则褪了毛,掏干净内脏,在里面划了几刀,然后往鸡肚子塞了盐、小野猪油、葱花、辣椒、几种山菌,还有一种酸酸甜甜的野果子,塞好后又在鸡皮上刷了层小野猪油和盐水,然后用大叶子包住捆扎,再糊上厚厚一层塘泥,接下来就只要扔进火堆里等待烤熟就好了。

等待的时间又把野鸡尾巴上那几根有着粗粗的翎管的羽毛清洗晾干——她还没忘记做毽子的事儿呢。

吃饱喝足,又冒着太阳把畜棚打扫一遍,然后把早上就割好,现在晒干了露珠的野草喂给那些大胃王,她就彻底没事做了。

无事可做的她趴在石床上,手里摆弄着那几根野鸡翎羽和一块粘土捏成的小圆块,准备折腾出个毽子出来。咕噜不时地挠挠那晃悠悠的彩色翎羽,给她添个小乱,她也不管,反而分了一根给它玩,可咕噜看看给它的那根,摸都没摸,扭着身子又去撩她手里的。

她笑笑,没有呵斥,任它捣乱。

这样悠悠闲闲,按部就班的日子过了十来天,菜园的蔬菜迎来了第一茬的大丰收。

而与此同时,天气也越来越热了。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拍毕业照,作者菌觉得一生就一次的事儿得重视点,于是扒拉出买了两年一次没穿过的高跟鞋,蹬着鞋心里特美地满校园溜着拍照去了——然后不到十分钟,作者菌内牛满面脱了鞋子。

之后全程光脚拍摄=。=

#打倒女人最好的方法就是让她穿上高跟鞋#

☆、第四十七章

或许是因为温度升高,蔬菜的成熟速度出乎了麦冬的预料。